| 中华人民共和国诞生后,中美两国的双边关系大体上经历了三个不同的发展时期。一个是1949-1972年的敌对时期,一个是以1972年签署《上海公报》、1978年签署《建交公报》1982年签署《八一七公报》为标志、直至1989年北京发生政治风波为止的关系逐渐正常化时期(1972-1989),以及此后两国关系在曲折中不断发展并“走向成熟的时期”(1989-今天)。 由于美国把新中国看作“洪水猛兽”,因此,在第一个时期(1949-1972)美国对华一直奉行政治上孤立、经济上封锁、军事上威胁的敌对政策,致使中美两国关系长期处于公开的敌对状态。这是世人皆知的不争事实,在此就不加赘述了。但迄1972年至今,即中美关系开始缓和并逐步实现正常化和“走向成熟时期”以来,美国对待中美“三个联合公报”的态度,却使人感到十分忧虑,尤其是1989年以后的15年间,美国对待中美“三个联合公报”的态度,却使人感到屈辱而愤慨。人们不难发现:美国当权者在口头上反复表示“要按照‘三个联合公报’原则发展中美关系”,“美国承认‘一个中国’政策”,而在实际行动上,却是我行我素,执行“与台湾关系法”不变,支持台湾自卫的承诺不变。美国完全是以两面派手法对待中美“三个联合公报”。
一、中美“三个联合公报”的实质内容
在毛泽东主席打开中美关系的大门后,中美关系曾有一段时间(1972-1989年),是朝着正常化方向不断发展的时期。其间,最明显的标志就是中美签署的“三个联合公报”。这“三个联合公报”规定的原则,一直被称为中美两国发展关系所遵守的基本准则,有时也称作发展中美的基础。
第一个联合公报―――《上海公报》:1972年2月28日,中美双方在上海发表《联合公报》,也叫《上海公报》。它的主要内容是:双方阐明了各自对重大国际问题的立场和态度,指出了中美两国的社会制度和对外政策有着本质的区别。但双方同意,各国不论社会制度如何,都应根据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来处理国与国之间的关系。双方声明,中美两国关系走向正常化是符合所有国家的利益的;双方都希望减少国际军事冲突的危险;任何一方都不应该在亚洲-太平洋地区谋求霸权,每一方都反对任何其他国家或国家集团建立这种霸权的努力;任何一方都不准备代表任何第三方进行谈判,也不准备同对方达成针对其他国家的协议或谅解,并认为,大国相互勾结反对其他国家或在世界上划分利益范围,都是违背世界人民利益的。中国方面重申,台湾问题是阻碍中美两国关系正常化的关键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唯一合法政府,台湾是中国的一个省,早已归还祖国,解放台湾是中国的内政,别国无权干涉;全部美国武装力量和军事设施必须从台湾撤走;中国政府坚决反对任何旨在制造“一中一台”、“一个中国、两个政府”、“两个中国”、“台湾独立”或鼓吹“台湾地位未定”的活动。美国方面声明:美国认识到台湾海峡两边的所有中国人都认为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美国政府对这一立场不提出异议。它的实质内容是,中美两国关系走向正常化是符合所有国家的利益的;台湾早已归还祖国,解放台湾是中国的内政,别国无权干涉;美国认识到台湾海峡两边的所有中国人都认为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
第二个联合公报―――《中美建交公报》:1978年7-12月中美两国就实现两国关系正常化举行谈判,美国同意接受中国提出的中美建交三原则,即美国与台湾“断交”、“废约”及从台湾“撤军”。双方达成协议后,于1978年12月16日(华盛顿时间12月15日)同时发表该公报,宣布中美两国于1979年1 月1日正式建立外交关系。《中美建交公报》重申了上海公报中双方一致同意的各项原则,公报中载明美国“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在此范围内,美国人民将同台湾人民保持文化、商务和其他非官方关系”,在该公报发表之日,美国政府宣布结束同台湾的外交关系,终止美蒋共同防御条约,撤出美国驻台军事人员,期望台湾问题将由中国人民自己和平地加以解决。中国政府则重申,解决台湾回归祖国、完成国家统一的方式,完全是中国的内政。《中美建交公报》的实质内容是,宣布中美两国于1979年1 月1日正式建立外交关系。,在该公报发表之日,美国政府宣布结束同台湾的外交关系,终止美蒋共同防御条约,撤出美国驻台军事人员。解决台湾回归祖国、完成国家统一的方式,完全是中国的内政。
第三个联合公报―――《八一七公报》:1982年8月17日,中美两国在经过长达数月的艰苦谈判后,终于在8月17日达成协议,签署《八一七公报》。中美建交后,美国国会于1979年3月通过了严重违反中美建交公报和公认的国际法基本原则的《与台湾关系法》,并经卡特总统签署生效。据此,美国继续向台湾出售武器。中国政府坚决反对美国向台湾出售武器,并多次进行交涉。从1981年12月4日开始,中美两国政府代表就这一问题进行谈判。经过艰苦的谈判,双方于1982年8月15日达成协议,8月17日发表了联合公报。公报共有9条,双方在公报重申了中美上海公报和建交公报中确认的各项原则。中国政府重申台湾问题是中国的内政。美国政府重申它无意侵犯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无意干涉中国内政,也无意执行“两个中国”或“一中一台”的政策。美国政府声明它不寻求执行一项长期向台湾出售武器的政策,并作出承诺:它向台湾出售的武器在性能和数量上将不超过中美建交后近几年供应的水平;它准备逐步减少它对台湾的武器出售,经过一段时间导致这一问题的最后解决。《八一七公报》发表当天,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发表声明:根据中美上海公报和建交公报所确认的原则,美国售台武器本来早就应该完全停止;由于考虑到这是一个历史遗留问题,中国政府在坚持原则的基础上同意分步骤予以解决;美方承诺经过一段时间最后解决售台武器问题,其含义当然是指美国售台武器经过一段时间必须完全停止;只有彻底解决这个问题,才能排除发展两国关系的障碍。声明还明确指出,《八一七公报》与《与台湾关系法》没有任何联系,任何将两者联系起来的解释,都是违背公报精神和实质的,都是不能接受的。《八一七公报》的实质内容是,美国可以售台武器,但在售台武器性能上不得高于签署协议时的水平,在售台武器数量上不得超过签署协议时的数额,并逐渐减少,直至最终完全停止售台武器。
二、近15年来美国如何对待中美“三个联合公报”
自中美“三个联合公报”签署以来,中国政府始终恪守着“三个联合公报”的原则,为发展和加强中美关系而不懈努力。但从美国方面来说,却并非如此,尤其是在1989年至2004年的15年间,美国政府从没有认真履行过中美“三个联合公报”规定的各项原则。虽然1989-2004年间中美两国部长以上政府官员的互访,不少于30次;虽然美国政府官员对中国领导人表示“要按照三个联合公报发展中美关系”和“执行‘一个中国’政策”的表态,也不少于30次。但在实际行动上,美国却是对中国玩弄“说一套,做一套”的两面派手法。在美国当权者向中国国领导人表示要“按照‘三个联合公报’办事”的同时,却一直在执行着《与台湾关系法》,既没有断绝同台湾的官方联系,更没有执行中美达成的《八一七公报》。到底美国是如何对待中美“三个联合公报”的呢?请看大量事实:
1989年6月4 日北京发生政治风波后,美国总统老布什迫不及待地于6月5日发表声明,就北京政治风波指责中国,并宣布暂停美中政府间一切军售,暂停美中两国军事领导人之间的互访;同时,在白宫接见中国留美学生代表,鼓励中国大学生搞动乱。此后,美国组织“七国集团”对华实施政治经济全面制裁。美国严重干涉中国内政,严重违背《三个联合公报》的基本原则。
从1990年开始至今(1991和1998年除外),美国不顾中国人权状况不断改善的事实,在联合国人权委员会几乎年年带头反对中国的人权状况,人为地制造中美两国之间的敌意和对立。
1992年6月2日,美国总统老布什在得克萨斯州通用动力公司工厂发表竞选演说时,宣布授权向台湾出售150架F-16A型和B型战斗机(价值60亿美元),此后不久,这一授权得到落实。美国根本不执行1982年中美达成的《八一七公报》。同年10月5日,老布什还不顾中方严正交涉和反对,竟然签署了“1992年美国-香港政策法”,严重干涉中国内政。
1993年4月27日,美国总统克林顿和副总统戈尔会晤达赖,讨论所谓“中国和西藏人权问题”。严重干涉中国内政,违背《三个联合公报》原则。同年8月,美国在阿拉伯海一手制造污辱中国人民尊严的“银河号事件”。
1994年4月28日,美国总统克林顿在副总统办公室,再次会晤达赖。严重违背“三个联合公报”原则。同年9月7日,美国总统克林顿同意美台关系做“某些调整”,提升美台官方关系级别和层次,美台保持“次内阁级官员”的接触,并使之公开化和合法化。美国根本不执行“三个联合公报”原则。
1995年5月2日,美国众议院以396票对零票、5月9日美国参议院以97票对1票通过李登辉访问美国的共同决议案;美国总统克林顿于5月22日批准李登辉赴美作“私人访问”,拒不执行“三个联合公报”原则,明目张胆地制造“两个中国”。
1996年3月10-11日,中国人民解放军在东海和南海水域进行导弹实弹演习。美国对此派出两个航空母舰特混编队“独立号”和“尼米兹号”,到台湾附近水域显示武力,以示吓阻。严重违反《上海公报》和《建交公报》的原则规定。
1997年9月,《美日防卫合作新指针》签订,以所谓“周边事态”将中国沿海和台湾地区划入美日防卫的范围之内,严重侵犯中国的领土和主权,严重违反中美“三个联合公报”的原则规定。
1999年3月24日,美国以所谓“人权高于主权”,“以拯救南斯拉夫的人权”为名,发动侵略南斯拉夫的战争。中国支持正义和公道,对此给予反对。但在5月8日美国以所谓“误炸”为由,用B-2飞机从美国本土起飞,载着数枚导弹轰炸我驻南大使馆,并将许杏虎、朱颖、邵云寰同志活活炸死。严重侵犯中国主权和民族尊严,对中国人民进行挑衅。
2000年2月,美国国会通过《加强台湾安全法案》,严重违反中美《上海公报》和《中美建交公报》确立的原则。
2001年1月20日,小布什发表就职演说,声称“21世纪就是美国世纪”。小布什上台后,说中美两国的关系根本不是“战略伙伴关系”,而是“竞争对手的关系”,并加大对中国的侦察力度和对台湾的支持力度。在这种背景下,美国军用侦察机侵犯我经济管辖区上空,将王伟同志的飞机撞得“机毁人亡”,而且侵犯我领空和领土。对此,美国既没有很好地承认错误,也没有赔钱。撞机事件发生后,美国完全抛弃“三个联合公报”的规定,公然邀请陈水扁访问美国、邀请李登辉访问美国、邀请达赖访问美国;不仅如此,美国还主动卖给台湾10多亿美元的F-16战斗机零配件和4艘“基德级”驱逐舰。
2002年1月8日,小布什命令美国国防部制定“核态势审议计划”,拿给美国国会讨论。美国将中国、俄罗斯、伊拉克、伊朗、朝鲜、利比亚和叙利亚列入核打击目标。中国被列在第一个。公然以中国人民为敌,完全抛弃“三个联合公报”的规定。
2003年12月,小布什政府明确对陈水扁表示,“美国执行‘与台湾关系法’不变”,“美国支持台湾自卫的承诺不变”。完全违背“三个联合公报”的规定。
2004年3月20日台湾大选结果公布后,小布什马上给陈水扁发贺电,并主动卖给台湾2部高频远程预警雷达,价值18亿美元。不仅如此,美国还主动表示要卖给台湾价值达300多亿美元的先进武器,根本不执行“三个联合公报”的规定。
2004年9月14日,在美国部分国会议员咕噪与支持下,美国在阿富汗反恐战争中抓住的“东突分子”,不但不交还给中国,反而在美国的资助和帮助下,在美国成立了所谓“东突流亡政府”,以策划“新疆独立工程”,以实际行动“分化”和“西化”中国。美国的这种做法,不仅是完全抛弃中美“三个联合公报”,而是站到了中国人民的对立面,完全是一种敌对行为。
2005年上半年,当法国和德国提出要解除对华武器禁运时,美国当即表示坚决反对,并由布什、赖斯、佐利克和伯恩斯等政要先后访问欧洲做工作。后来,日本跟着美国一起反对解除对华武器禁运。
三、结论
从近15年来美国对待中美“三个联合公报”的实际行动看,我们可以得出以下几点结论:
1、在1989年以来的15年间,中国在发展中美关系方面,确实是不以意识形态画线、不以社会制度论亲疏,而始终恪守着“三个联合公报”的原则规定;而美国对待中美“三个联合公报”的行动却完全相反,依然是抱住“冷战思维”不放,对中国依然是搞意识形态画线、以社会制度论亲疏,对中国大陆是一种做法,而对中国台湾却是另外一种做法。尤其在对台军售问题上表现得特别明显。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应该明白无误地告诉美国人:不是在口头上,而是要在行动上认真履行中美“三个联合公报”的规定。
2、在美台关系问题上,美国从中美“三个联合公报”的原则规定上严重倒退:既没有断绝同台湾的官方政治关系,也没有遵守“八一七公报”在售台武器问题上的规定,即既没有遵守武器性能上的规定,也没有遵守武器数量问题上的规定。美国当权者口口声声讲的“台湾不独、大陆不统、保持台湾现状”,实际上是“台湾地位未定论”在新形势下的翻版。现在的美台关系,实际上是保持着一种“准军事同盟关系”。在这种情况下,中国人应该挺起腰杆对“山姆大叔”说:解决台湾问题,完全是中国人的内政,请美国人不要干涉中国内政。
3、在2001年4月1日“撞机事件”发生后,中国从发展中美关系的大局出发,在美国既没有很好地承认错误、也没有赔偿的情况下,既还给了美国搞敌对侦察行动用的军用飞机,也释放了美国对中国搞敌对侦察活动的美机组人员。可以说,中国人对美国人做到了世界现代史上罕见的仁至义尽。但美国人在“撞机事件”发生后,却是变本加厉,既加大了对台湾的军售力度(4月24日美国开列出售台武器清单),也加大了对中国的敌对力度,公开邀请陈水扁(5月21日陈水扁夫妇抵美,美国以红地毯迎接)、达赖(5月22日访问美国,小布什白宫接见)和李登辉访美(2005年7月1-7日)。“9.11事件”发生后,中国领导人很快地同小布什通了电话,并对“9.11事件”死难者表示同情与哀悼,中国对美国“反恐”给予了力所能及地支持。可以说,中国人是以实际行动给予美国人以战略合作。但美国人又是怎样回应的呢?美国人不但不将抓到的“东突分子”交还给中国,反而以支持“东突分子”在美国成立“东突流亡政府”、分化、西化中国作为回报。事实表明,中美关系中的这种“极不对等和极不成熟关系”,说严重一点,就是“13亿中国人民倍受凌辱的国家关系”。
4、1989年以来的15年间,美国当权者在对待中美“三个联合公报”的作法上,完全是口头上说一套,而在实际行动上做的却是另一套;对中国大陆说的是一套,而对台湾做的却完全是另一套;完完全全是两面派作法。从美国方面来说,中美“三个联合公报”已成为美国用来欺骗现代中国人的最好工具;而《与台湾关系法》才是美国人必须执行的干涉中国内政的“国内法”。
5、美国是当今世界最大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中国是当今世界最大发展中的社会主义国家。两国社会制度不同,主流意识形态不同,民族文化、历史传统和当今社会发展模式也不相同,美国“要把21世纪变成美国世纪”的全球战略,同中国要实现的“三大任务”根本不是一回事。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必须要以科学发展观、一分为二地认识和对待美国。对美国对中国一直实行的“接触+遏制”政策,我们不能采取“迎合+容忍”的态度,必须以“接触+斗争”的态度对待之。对有共同利益和双方需要的“接触”,我们应给予达到“双赢”效果的“合作”;反之,对于损害中国利益有时甚至是污辱中国人民的国格和尊严的敌对行为,必须给予坚决的“斗争”。当然,这种“斗争”,也绝不是要同美国“完全摊牌”搞对抗。这是一种“有理、有利、有节”的正义斗争。 我们必须牢记十六届四中全会决定中所作出的准确判断:“西方敌对势力对我实施‘分化’、‘西化’的战略图谋没有改变”。我们必须紧密团结在以胡总书记为首的党中央周围,努力工作,奋发图强,提高综合国力,尤其要扎扎实实地提高国防实力,随时做好应对“突发事变”的充分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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